胡军辉教授应邀为安徽省阜阳市法院系统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培训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7-07-24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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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0日上午,9888拉斯维加斯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秘书长、湖南省调解理论研究基地副主任胡军辉应邀为安徽省阜阳市法院系统作了“我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新发展与未来展望”专题讲座。参与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颍州区法院、颍东区法院、颍泉区法院、界首市法院、临泉县法院、太和县法院、阜南县法院、颍上县法院的200余位干警。讲座由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柏强主持。 

胡军辉教授从六个方面系统地讲解了我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新发展与未来展望,勾勒出了一幅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立体图景”。第一,探讨了法院调解的发展历程及与ADR的关系。胡军辉教授认为,我国法院调解经历了调解为主、着重调解、调解自愿、轻视调解、调解复兴等阶段,法院调解是ADR的具体方式,与其他ADR方式深度交融,并推动其发展。第二,梳理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规定。胡军辉教授从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效果等方面,详略得当地梳理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立法、中央政策性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第三,介绍了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新制度。胡军辉教授以新制度的产生依据、运行方式与实践现状入手,详细介绍了人民法院与相关机关、组织等的对接机制建设、服务方式创新机制建设和制度创新建设。第四,描述了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地方探索。胡军辉教授指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地方探索包括: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推动多元解纷规则的制定;不断创新调解制度,提升多元解纷机制效用;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奠定多元解纷基础;主动引入外部力量,形成多元解纷合力;下沉调解资源,优化多元解纷质量;借力信息技术,提高多元解纷效率。第五,评析了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亮点与不足。胡军辉教授认为,发挥引领作用、规范制度建设、引入外部力量、体现技术优势等是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亮点,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激励机制不到位、精细化程度不够、推广机制不完善等不足。第六,展望了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未来走向。胡军辉教授提出,未来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应将优化内部机制与引入外部力量科学结合;共同发展在线纠纷解决方式与传统纠纷解决方式;科学评价试点效果,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多元解纷经验;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改革,将成果规则化、法律化;推进调解专业化、职业化与商业化进程;立足“一带一路”战略,赢得国际纠纷解决话语权。

此次讲座持续三个小时,讲座内容翔实、论证严密、精彩纷呈。主持人对胡军辉教授的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认为从讲座中得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启迪:一是深化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明白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问题;三是发现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路径;四是坚定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决心与信心。培训结束后,许多学员表示本次讲座有理论有实践有展望,使人耳目一新、印象深刻、受益匪浅。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的秘书长,胡军辉教授一直秉持基地“打造培养纠纷解决领域专家、司法实践骨干的人才高地”的目标,长期致力于调解研究与调解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直至目前,胡军辉教授已在全国范围内培训授课调解高端人才4000余人,培训调解骨干10000余名,覆盖高校科研单位、政法系统、政府行政部门、律师行业、仲裁协会等与调解相关的行业,为提高了调解队伍的素质,推进了调解员队伍专业化与职业化的进程作出了杰出贡献。 

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座落在阜阳市南二环路(亦称一道河路)中段,其前身为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3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现有职能部门24个;正式在编干警197 人,其中法官128人,中共党员157人;年均审理各类案件7000余件,阜阳中院下辖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太和县、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等8个基层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年平均受理了各类案件达600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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