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学生风采 >> 本科生 >> 正文
华东政法大学陈刚教授莅临我院讲学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4-01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3月28日,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陈刚教授在法学楼东附一楼会议室做了以“法系意识:苏联法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影响”为主题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刘梅湘教授主持。我院尹华容副教授出席了本次讲座并担任嘉宾。

首先,陈教授就德日法对苏联法和对中国民事诉讼法的影响做了对比,阐释了苏联法在立法原则上对中国民事诉讼的深刻影响。随后,陈教授从三个方面解释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苏联法的吸收与借鉴:一、两审终审制;二、人民陪审制;三、法官独立制。然后陈教授提出与之相适应的三个原则:一、直接原则;二、内心确信原则;三、不间断审理原则。

 

上一条:雅典学园之“聚焦‘李庄案’”
下一条:9888拉斯维加斯报:超越梦想——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杨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