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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法言真谛,论事实本相——第四届法律文化节之法庭辩论赛初赛圆满成功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1-29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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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上午九时,在法学楼东附二楼,第四届法律文化节之法庭辩论赛初赛正式鸣锣开战。初赛第一场的对战双方是来自法学院的08级三班代表队和来自兴湘学院法学专业的第二代表队。两方就李某拾卡冒取王某存款的行为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还是盗窃罪展开激烈讨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胡平仁教授、申君贵教授,尹华容副教授担任比赛评委。

比赛伊始,作为控方的08级法学三班代表队率先从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进行逐一分析,从而得出李某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的结论。而作为辩方的兴湘代表队也不甘示弱,有理有据的对控方的指控进行反驳,最终得出李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盗窃罪。在接下来的质询环节、自由辩论环节和总结陈词环节中,辩论愈加白热化,双方围绕案情就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的区分方法上进行了激烈交锋,难解难分,各有得失。在提问环节,尹华容老师针对控辩双方的观点提出了更深层次的问题,观众也向选手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和观点,选手与评委和观众就问题展开了更进一步的讨论。场上气氛热烈。

最后,胡平仁副院长和申君贵教授从比赛内容和选手表现等方面对比赛作了简明扼要的点评,使选手和观众对案情的分析和罪名的鉴定有了更深的理解。

本场比赛控方代表队08级法学三班获得胜利,控方二辩徐魏玲获得“优秀辩手”称号。在同天稍晚的另一场比赛中,来自法学院的08级四班代表队和来自兴湘学院法学专业的第一代表队狭路相逢。双方结合案情就绑架罪和抢劫罪的区分、认定进行了讨论。最终,持控方观点的兴湘代表队获得比赛胜利,控方二辩费迷获得“优秀辩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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