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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硕士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6-10-24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各位同学,请按以下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

一、所有参加2016年下半年答辩的同学请于11月1-2日将如下材料交至法学院203办公室,此项工作关系到各位同学的论文是否能按时送审、评阅,逾期视为自动同意推迟半年答辩,请予重视:

1、论文定稿一式八份。其中三份匿名,要求略去“致谢”部分,并且在论文任何部分不得出现包含作者、学号及指导教师姓名的内容,攻读学位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不标注完成人姓名,只标注本人为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2、《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申请书》。申请书在“研究生院主页→学位管理→资料下载→硕士学位申请表格→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申请书”中下载(表内所含表格都要下载,按表头所规定的份数下载)。高校教师、在职法硕请下载对应表格。

二、培养材料。广州班学生需将培养材料全部填写好,导师签字,同论文定稿、学位申请书一并上交。在职法硕、高校教师需将培养材料全部填写好,导师签字,同论文定稿、学位申请书一并上交。

四、学费。尚未交清学费的同学必须交清学费,才能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申请答辩。

五、答辩时间:11月26日、27日。

六、论文提交、学位数据核对。答辩结束后,请在12月9日前完成以下工作,逾期将影响各位同学的学位证制作及发放,届时后果自担,请予重视:

1、请根据答辩小组的要求对论文进行修改,其中如果被要求做重大修改,论文修改后必须附重大修改说明,导师必须在说明上签署意见。

2、请进入自己的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学位论文”选项下进行定稿论文上传,“论文原创性声明”需签名后扫描上传,电子版论文必须是最后定稿,Word版本和PDF版本都需上传。到“学位授予数据核对”选项中填写个人授予学位数据信息,个人填写的信息将作为学位证信息发放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

3、将论文最后定稿装订成册共计两本, 交到法学院203办公室。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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