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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级研究生硕士论文答辩后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5-18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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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12年答辩的各位学员:

本次硕士论文答辩结束后,请各位学员按照答辩过程中答辩老师的要求对论文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完后,请交3份论文及电子版至图书馆二楼办公室,递交完毕后,持图书馆回执及1份论文正文至研究生办公室陈叶、言文静老师处,截止时间为5月25日前。(论文修改及回执的递交,是学位办颁发学位证的必要条件。)

法学院

201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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