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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安排】法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表
来源:     发布日期:2008-04-09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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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表

 

专业 科目 时 间 地 点
法学
硕士
英语口试 4月12日上午
(8:30—12:00)
宪法、刑法专业: 法学楼608教室
诉讼法、法律史专业:法学楼604、605教室
民法、国际法专业:法学楼602、603教室
经济法、法理专业:法学楼609教室
英语听力 4月12日下午
(2:00—2:30)
法律史、法理、国际法专业:逸夫楼201教室
宪法、刑法专业:逸夫楼202教室
诉讼法、民法、经济法专业:逸夫楼203教室
专业课考试
(笔试)
4月12日下午
(2:30—4:30)
法律史、法理、国际法专业:逸夫楼201教室
宪法、刑法专业:逸夫楼202教室
诉讼法、民法、经济法专业:逸夫楼203教室
加试 4月12日下午
(4:30—6:30)
所有专业:逸夫楼201教室
面试 4月13日
(上午8:00—下午6:00)
法理、宪法、刑法、诉讼法专业、民法、经济法专业:法学院五楼各专业学科组办公室 法律史:法学基地办公室(3楼309室) 国际法专业::非洲法与社会研究中心(3楼310室)
法律硕士 英语口试 4月12日上午(8:30—12:00) 法学楼609
英语听力 4月12日下午(2:00—2:30) 逸夫楼201教室
面试 4月13日晚上(7:00—10:00) 法学院三楼接待室(3楼309室)

 

注意:4月13日法学各专业7:50在法学院六楼各教室集合(法律史601法理602国际法603宪法604民法605经济法606刑法608诉讼法609),等侯各专业秘书点名,点名后随秘书到各自的面试地点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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