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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副院长夏新华教授应邀参加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第五届全国法律硕士教育论坛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1-04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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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6-27日,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第五届全国法律硕士教育论坛在北京友谊宾馆隆重举行。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丁露、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文理医处处长黄宝印、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志攀、朱勇,副秘书长姜晶、韩大元以及部分委员和来自全国115所具有法律硕士培养资格的培养单位的代表共计220余人出席会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司法部门的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我院副院长夏新华教授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主要内容分为两个专题,第一个专题是法律硕士教育发展与高素质政法队伍建设,第二个专题是全面提高法律硕士培养质量。在会上,丁露司长代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讲话,对法律硕士教育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和希望。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副主任委员吴志攀做了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教育工作报告。黄宝印处长介绍了教育部关于专业学位培养的总体思路与布局。首批获得法律硕士培养资格的“八大院校”就法律硕士人才培养问题进行了经验介绍及建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有关培养单位还就诊所法律教育、在职攻读法律硕士教育、双导师制度、教学方法、论文写作、就业等专题做了汇报。我院廖永安教授和胡军辉博士撰写的《我国法律硕士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对策》一文参加了论坛交流并获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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