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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山相约,比剑论道—记2010级民事诉讼法学专业首届读书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1-05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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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山相约,比剑论道

——记2010级民事诉讼法学专业首届读书会


 12月21日下午,2010级民事诉讼法学专业第一次专题读书会——“慧山论权”在法学院东附一楼会议室拉开帷幕。我院张立平教授、李喜莲博士、胡军辉博士作为特邀嘉宾应邀与会。10级研究生向镜伊、王文婷、姜湛、鲍萌、伍飞辉五位同学作为主讲人,10级研究生张琦、王焕清、李琛璨、李素贞、李相洵五位同学作为评议人,09级研究生孙超龙、何金龙和唐双燕作为特约点评人参与会议。参加本次读书会的还有院研究生会代表、10级民诉全体研究生、09级民诉及10级刑事诉讼、法律硕士、非法学法硕等兄弟专业的研究生代表以及10级本科生五十余人,会议由10级研究生吕宗澄主持。

 会议一开始,由李喜莲博士应邀为本次读书会致辞。她转达了远在大洋彼岸问道求索的院党委书记廖永安教授对全体同学的问候,并表达了以廖书记为代表的全体老师对读书会这种学习形式的高度关注与全力支持,她认为这类活动体现了研究生学习不同于本科生的特色,即应当通过诸如读书会等形式实现互相交流、探讨、碰撞而非仅仅依靠从课堂上汲取知识。她指出,研究生不仅要善于听讲座,听名家名师讲,还要勤于观察思考,善于提问交流,擅于举一反三,长于融会贯通。而组织或参与读书会便是一个很好的提升自我的机会。在她的祝福和期望中,读书会持续升温。

 在主讲环节,主讲人向镜伊、王文婷、姜湛、鲍萌、伍飞辉分别以《诉权的宪法性分析》、《公益诉讼原告诉权研究讲稿》、《浅析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与诉权保护》、《从诉的利益谈诉权保护》和《从诉讼费用的角度探讨诉权保护》为小题目,从五个不同的角度由宏观至微观,围绕“民事诉权”这一具有理论意义的主题进行了深入阐述。五位评议人也针对性地对主讲人发言提出了评议意见,肯定或赞同,异议甚至反驳,刀光剑影,谍影重重,或风起云涌,暗流涌动,或和平共处,握手言和,慧山论道,各家争鸣。

 现场观众对各主讲人的发言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在互动环节纷纷举手提问。其中,时松、李璇炜、章千慧、敖忠等同学的提问活跃了会议的交流气氛,激烈的问答使会议高潮迭起。特别是来自10级民事诉讼法专业的时松同学对“民事诉权产生的根源”问题的关注和提问体现了其专业方面的感悟能力,他的发言也得到了点评老师的赞许。

 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主讲、评议和互动之后,四位特邀嘉宾一一对整场读书会做了精彩点评。他们都高度评价了本次读书会的举办意义和效果,都对主持人、主讲人、评议人以及现场观众的充分准备和出色表现表示满意。

 09级的孙超龙、何金龙和唐双燕作为特邀嘉宾从不同角度表达了对此次读书会的赞扬和希望,他们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同学参与进来,并且在对总体上充分肯定的基础上又一一对五位主讲人的发言提出了宏观的指导意见。

 张立平教授评价这次读书会时认为:本次读书会总的来看是成功的,但作为读书会而言,今后还需注意将所讲的主题与“读书”联系得更紧密、思考和提问更加深入、前期准备和协调更加充分合理等问题。与此同时,他建议研究生学习应该更博而且更精:在知识储备方面应该博学,使自己变得渊博而非浅薄,在思考深度方面应该精深,使其变得深刻而非刻板。他希望研究生不仅仅是学习知识,更是学习获取知识的能力,不仅仅是学会如何做学问,更是学好怎样做人。

 李喜莲博士认为,从各位同学的表现可以看得出这一届学生的素质是比较高的,她对此感到由衷的喜悦,同时认为本次读书会选题很具有现实意义,五位同学的主题也相对集中。但在今后的读书过程中应当注意培养强烈的问题意识,要注意不唯外、避免陷入“研究标准西方化”的怪圈,还要注意多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多做调查研究、密切关注现实等。

 正如主持人吕宗澄在结束辞中所言,这是一场研究生内部进行学术交流的饕餮盛宴,大家相聚在这里,谈经论道,给这个冬天增加了不少的温暖和感动。与会同学都表示受益良多,且希望在以后的读书会活动中能参与其中。本次读书会持续三个半小时,最后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摄影:陈逸飞 章千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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