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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夏新华教授参加首届中国比较法论坛暨“比较法与中国现代法律发展: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5-22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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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5日,由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与广东涉外投资法律学会共同发起举办的首届中国比较法论坛(Chinese Comparative Law Forum)暨“比较法与中国现代法律发展: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在外研社大厦9层多功能厅举行。9888拉斯维加斯法学院副院长夏新华教授应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并作核心评议。此外,老一辈著名法学家潘汉典教授、郭道晖教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兆兴研究员、秘书长张少瑜研究员,台湾中华比较法学会会长程家瑞教授、台湾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教授、广东涉外投资法律学会常务副会长韦华腾教授等海峡两岸著名比较法学者以及《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报刊主编和记者共50多人出席了研讨会。


(图片来源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新闻中心)

在为期一天的论坛研讨中,中国人民大学朱景文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李秀清教授、台湾东吴大学程家瑞教授、吉林大学黄文艺教授、北外法学院李晓辉副教授分别就“比较法视野下的中国法研究”、“比较法视野下的民初宪政选择”、“中国百年比较法研究回顾与展望:东吴法学国际暨比较法教学、研究、交流与合作”、“重构还是终结:法系理论的梳理与反思”、“比较法在当代中国的应用”等问题做了核心发言,与会代表围绕上述议题展开了高水平的研讨,充分展现了比较法学科的学术魅力和比较法学人们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并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作为核心评议人,我院夏新华教授搜集材料、认真准备,并针对黄文艺教授的主题发言向大会提交了高质量的论文《终结还是重构——对法系理论的超越,兼与黄文艺教授商榷》,面对持消极“终结论”的黄教授,夏新华教授秉承中国比较法学者的历史责任和特殊使命,对法系划分的消极终结观提出反驳意见,要求学界客观看待缺陷,积极展开重构,保持对法系研究的信心;另一方面,作为国内较早引入“混合法系理论”的比较法学者,夏新华教授呼吁学界理性认识混合法系理论,希望以该理论为指导,积极创新,从而走出法系划分的困境,夏新华教授的上述评议,受到了现场学者的一致认可,引发了与会代表的热烈讨论。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杨亚非教授首先肯定了夏新华教授对中国法系理论重构的意义,认为该理论是对法系未来走势的展望和设计;其次鉴于世界法律版图的变化,中国比较法学界必须积极展开研究以发现各国法律之本质;最后号召理论研究需要回到现实中来,将观念转化为制度和技术。同济大学法学院高旭军教授也认为对法系划分采取悲观终结的态度不可取,在赞同夏新华教授观点之余,他还建议从部门法的研究中寻找法系理论的突破口。此外,著名法治思想家郭道晖教授和人民大学比较法学家朱景文教授也对夏新华教授的评议提出补充意见,希望学界关注法律的现代化进程以及法治如何走向全球化等问题。


在早先的自由发言阶段,夏新华教授还对华东政法大学李秀清教授的主题发言《比较法视野下的民初宪政选择》进行了补充。首先,他认为在外国法制史的研究中需要将视角转换为“由外到中”,并结合中国的现实问题,这是比较法的重要功能之一;其次,不能忽略民国时期的宪政协商问题,它体现出一种制度的创新,也是民国法律改革的特色之一。再次,对法律移植的考察,不能忽视宪法移植问题,因为这是创立制度的原因之一;最后,必须重视宪政视野下的司法改革,因为宪政移植是司法现代化的背景之一。


(图片来源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新闻中心)

“中国比较法论坛”意在通过常规化、实质性的中小型学术平台,加深比较法学界的交流,进一步推动中国比较法的发展。论坛创新了学术讨论的程序规范、探索了中小型学术活动的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学术反响和社会效果。第二届中国比较法论坛将于明年10月在广州举行,已确定的会议主题是“地方立法:广东经验与全球视野”。


(图片来源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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