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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在我院召开
来源:     发布日期:2012-10-23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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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7日下午,《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在我院东附一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此次座谈会的有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主任梁肇洪、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廖幸、主任科员李慎秋、主任科员廖江华、副主任科员李敏、我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胡肖华教授、副院长肖伟志副教授、欧爱民教授、倪洪涛教授、蔡高强教授、尹华容博士、张义清博士、陈红梅博士、万志鹏博士、刘丽博士、董丽君博士,陶能国博士、蒋文龙博士等出席了座谈。我院2011、 2012级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由胡肖华院长主持。胡肖华院长对座谈会能在我院开展表示十分的荣幸,对各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希望以后能够有更多机会开展这种立法与教学相结合的活动。


 欧爱民教授首先进行发言。他建议,要创新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在加强食品生产管理的同时,还要兼顾到小商贩个人的利益。应采取分段管理手段,鼓励公民就业;政府应委托执法,把监督权委托到地方去,发挥基层的作用,夯实监督基础;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实现群众与部门的对接。他提出政府应实施绩项考核加大管理力度,并给予经费支持;政府应实行管理创新,建设食品安全网络平台,实行舆论监督;废除许可制度,加强事后监管;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经营听证制度,提出小商贩摊位分配具体办法,制定并实施安全承诺制度。欧爱民教授建议,条例中还应增加关于食品安全和公民保障问题的条款,增加管理部门以事实为依据设置多种处罚方式来保障人权的条款。

 接着肖伟志副院长从民商法角度发表看法。他提出不要区别对待登记制度和许可制度,登记制度应采用多元方式。实行创新立法,建立网络平台来收集信息,鼓励公民反映相关情况。倪洪涛教授建议要保障小商贩,给予补贴,保护小商贩的经营权,更好的实现政府服务管理。他提出要废除分段管理,应实施综合管理,建议小商贩可以成立协会来自行监督和管理。倪洪涛教授幽默风趣的讲话使会场气氛轻松愉悦。从监督法的角度谈见解,配套立法的标准是要民主,有特色,有可操作性和有相互衔接性。在监督和管理方面要创新,实行舆论监督,发挥传媒的作用。他还指出条例中存在模糊条款和重复性条款,应该改进条例。接下来刘丽博士、万志鹏博士、尹华容博士等都就个人意见对条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调研座谈会中博士生陈军和研究生谭娟等也都发表了看法。

 随后,粱肇洪主任进行总结性发言。他表示从各位专家学者的讲话中受到启发,并对调研座谈会中提出的问题作出了总结和解答。


 最后,胡肖华教授表示这次立法调研座谈会是我院发展史上新的起点,还对座谈会上同学们的各抒己见给予肯定,希望同学们在保持纯真与理想的前提下,能够了解现实中的立法,增加自身的学识。至此,本次调研座谈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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